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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党干字〔2018〕218号
中共博乐市委员会:
经自治州党委2018年12月21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晓雷同志任博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免去董汝京同志博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巴特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王丰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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