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各单位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工作需求及州直综合办公楼办公用房实际,主动征求调配意见,制定详细的调整方案,为州党委编办、州交通运输局调配办公用房约32间1400余平米,为州老年活动中心调配增加特殊性用房面积5536.58平米,有力保障了使用单位的顺利运转。
二是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稳步推进。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与不动产登记单位、税务局及不动产使用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学习权属统一登记政策法规,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单位不动产纸质台账和电子数据。现阶段,正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共3家,具备办证条件并督促办理的共2家,因缺少前期资料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并申请容缺办理的共8家。
三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按照“厉行节约、简约适度、集约高效、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对州党委编办、交通运输局、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3家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方案及投资概算情况进行了审核,有效避免铺张浪费、豪华装修等现象发生。
四是发挥闲置土地和房屋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将服务与监管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严格办理资产出租审核手续。今年以来,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博乐市青河社区打造服务阵地,将顾里木图路账面价值为717334.34元的4处经营资产无偿划转至博乐市;审核州草原工作站草种基地576亩耕地及附属设施资产出租,评估价值为139.7016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审核人:聂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