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按照州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以“集约利用、保值增值”为核心,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增效。
㈠建强用好公物仓。结合年度资产清查盘点结果,依法依规批复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更新淘汰事项,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调剂调配、共享共用,利旧资产占总量比例超90%。年内通过公物仓调剂资产15批次(涉及200余项),直接节约财政资金80余万元,促成跨部门资产调剂31批次(涉及1336项,账面价值1178.3394万元),有效减少重复采购。
㈡严格出租出借。出台州本级党政机关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明确各流程要求,确保房屋资产不断增效,今年以来共审核州本级7家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盘活土地和房屋资产8处,收益资金260万元。我局及时收缴管辖范围内干部周转房及其他房屋租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本年度收取租金88007.06元。
㈢公开处置国有房屋。委托第三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处置国有资产,已拍卖周转房7套、成交总价180.7万元。计划将于近期开展下一批存量住房拍卖,主要为滨河小区1套、州党委政府家属院7套、208小区1套、收回法院罚没房产1套(位于浙江省嘉兴市)。
㈣充分盘活闲置资产。计划将州直4号楼由国投公司无偿划转至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用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将原州自然资源局办公楼无偿划转至州财政局名下的担保公司,将原州交通运输执法局、原州工商局办公楼与州国投公司三处食堂(北城、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食堂)进行置换,将原州林草局、原州交警支队办公楼无偿划转至国资委调配给州国投公司,充分发挥资产效益。
今年以来,通过公物仓调剂、跨部门调配、公开拍卖等举措,闲置低效资产“变废为宝”,既减少财政重复投入,又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本年度仅资产调剂就节约财政资金超1200万元,拍卖及租金收益近200万元,资产盘活成果突出,国有资产“造血”能力显著提升。
(审核人:聂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