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州党委、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博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围绕自治州“两年见成效”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四大发展战略”,加快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自治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闭环管理体系,促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上狠下功夫。用好一个指挥棒,完善两项机制目标,充实三支力量,抓好五个环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部门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其所、用得安全、用得有效。
㈠用好一个指挥棒,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博州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预算绩效管理,切实用好预算绩效管理指挥棒。一是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自治州党委深化改革重要任务,明确各县市部门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形成由县市部门主要领导负责、项目和财务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将预算绩效贯穿到项目决策、资金管理使用、项目产出效益等每个环节。二是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县市(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出台印发了《关于自治州2020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市和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通报排名,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同时,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㈡完善两项机制目标,健全“五有”机制、实现“六全”目标
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印发《关于自治州2020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转发《分行业分领域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2021年度)》等制度办法。完善两项机制目标,建立健全“五有”机制,即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实现“六全”目标,即绩效管理全覆盖、贯穿预算全过程、绩效方法全系列、评价对象全覆盖、实施主体全方位、监督检查全过程。
㈢充实三支力量,形成全员抓绩效机制
配齐配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一是博州财政局充实了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中心绩效管理机构,配备3名专职人员,具体组织指导全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精河县财政局对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进行充实,其他县市财政局也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县市已有6名专职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人力保障。三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州县两级财政通过政府采购聘请3家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对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行全程指导,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有关部门单位。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今年以来,通过视频培训、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950余人次进行培训,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核心理念,切实促进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㈣抓好五个环节,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
按照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监督全过程。一是紧抓事前绩效评估。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对立项依据不充分、实施条件不具备、交叉重复的项目不予安排,从源头坚持绩效管理。2021年对新增的23个项目,涉及资金4.5亿元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二是狠抓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建立完善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引导约束作用。2021年全州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681个,涉及资金33.85亿元;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单位528个,涉及资金76.12亿元。三是严抓绩效运行监控。2021年将全州各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部纳入绩效监控,1-6月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监控的预算单位528个,涉及资金76.09亿元。组织本级和各县市对项目开展2次绩效运行监控,1-5月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的项目1247个,涉及资金20.99亿元;1-8月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的项目2159个,涉及资金46.2亿元。通过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项目进度等核心指标进行追踪及偏差度分析,重点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双达标”。四是强抓绩效评价管理。组织本级和各县市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加强绩效自评结果规范性审核,2020年全州纳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3096个项目,涉及资金141.1亿元。加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绩效目标为基础,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财政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选取2020年18家部门单位的25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2亿元。五是善抓结果运用管理。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双评审双挂钩”机制。一方面将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2022年预算安排挂钩,对评价差的项目调减2022年预算;另一方面将2021年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结果与2022年预算安排挂钩,对预算和项目执行进度慢、绩效目标偏离大、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取消或减少2022年预算安排,全州调减2022年41个部门单位预算1.07亿元,统筹用于州党委确定的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
㈤持续公开绩效信息和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大力推动预算绩效公开。一是绩效目标方面,将2021年度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全部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将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二是绩效自评结果方面,将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三是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方面,将2020年度25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向社会公开。按照法定程序,州县两级人民政府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促使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核心理念,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效益的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博州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单位绩效意识淡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工作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政府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的提升。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的一项政治任务,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政府过紧日子的重要举措。2022年是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年,博州党委、人民政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政府治理能力和预算管理水平提升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全面巩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拓展,形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绩效管理体系。各级政府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面行。推动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和落实到县市和部门,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
三是着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巩固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四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的应用。从完善政策、强化管理和预算安排等多方面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着力形成绩效结果应用的硬约束。研究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强化绩效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前置环节功能,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五是硬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压实绩效管理责任,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体现“谁使用、谁负责”。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加强绩效监督问责,充分发挥人大、审计等机关的职能作用,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
审核人: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