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评估(等级或星级评定)指引

2023年12月12日 15:47  博州民政局


评估依据:按《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级标准》(GB201837276)评定标准指标内容执行,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备案流程:1. 法人登记后的养老机构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 民政部门进行材料初审;3. 进行实地查看;4. 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确定养老机构等级。

联系部门和方式:

1.博州民政局

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综合办公楼7

电话:(09092318162

传真:(09092318570

2. 博乐市民政局

地址:博州博乐市党政联合办公大楼4号楼

电话:(09092282783

传真:(09092082783

3.阿拉山口市民政局

地址:阿拉山口市天山街总部经济大楼3303

电话:(09097720366

传真:(09097720360

4.精河县民政局

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4号自然资源局一楼

电话:(09097700771

传真:(09095332367

5.温泉县民政局

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东路28号楼(1—2楼)

电话:(09098223306

    传真:(09098223306

   

   审核人:布仁巴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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