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依据:按《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级标准》(GB2018—37276)评定标准指标内容执行,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备案流程:1. 法人登记后的养老机构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 民政部门进行材料初审;3. 进行实地查看;4. 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确定养老机构等级。
联系部门和方式:
1.博州民政局
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综合办公楼7楼
电话:(0909)2318162
传真:(0909)2318570
2. 博乐市民政局
地址:博州博乐市党政联合办公大楼4号楼
电话:(0909)2282783
传真:(0909)2082783
3.阿拉山口市民政局
地址:阿拉山口市天山街总部经济大楼3楼303室
电话:(0909)7720366
传真:(0909)7720360
4.精河县民政局
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4号自然资源局一楼
电话:(0909)7700771
传真:(0909)5332367
5.温泉县民政局
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东路28号楼(1—2楼)
电话:(0909)8223306
传真:(0909)8223306
审核人:布仁巴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