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就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住房和房地产等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编制实施《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新时期推动建筑领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提升、环境持续优化美丽,具有重要意义,是指导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更是博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
按照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要求,《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6月正式启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精心组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自治州“四大发展战略”,结合我州“十三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推进情况,开展“十三五”目标任务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明确我州城乡定位、建设规模、城乡发展经济、生态、文化效益等基本情况,找准《规划》编制的立足点。主动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州有关部门对接,听取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与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衔接,就“十四五”期间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定位、主要任务,充分交换意见。实时衔接上级有关政策意见,补充完善。集中力量编制,围绕城乡建设内涵、发展目标、指标体系、重点任务等进行座谈讨论、实地调研、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提请自治州人民政府审议。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