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牢固树立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识,立足“生态立州”战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1—7月,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3月、6月、7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100%),河流湖库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农村无黑臭水体。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召开博乐市空气质量整治推进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分析现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起草编制《博州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范防治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推进解决扬尘污染问题。联合兵团第五师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检查。出动现场检查131人次,检查企业、公路、施工场地65家次,立查立改问题26个,解决群众困难诉求3起,发现违法行为1家,立案1件。推进燃煤锅炉整治。淘汰燃煤锅炉9座。加强机动车监管平台监管。全州10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2022年检测车辆68030辆。
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博尔塔拉河流域全域生态治理方案》。以“治理一条河,生态一个州”为目标,通过四个方面重点工作协同推进,实现博尔塔拉河流域绿色发展。开展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印发《自治州“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对县市建成区及农村开展排查,均未发现黑臭水体。编制完成2021年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博州水质达标率为100%,承载力状态判定为未超载,整体水环境质量好。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地州及县级饮用水水源地5大类16项数据搜集、整理、填报,编制完成县市饮用水源地评估报告。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联合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明确目标、重点任务,统筹谋划保障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任务。博乐市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印发《博乐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各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推进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危废评估4家问题企业25个整改任务。做好危险废物申报。完成管理计划备案68家,年报备案68家,完成率100%。推进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电子化进程。全州19张床位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控实现信息化追溯。
四是主动作为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19-2022年,争取到位水、大气、土壤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7565亿元,紧紧围绕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建设、燃煤锅炉淘汰、土壤状况调查等重点任务,坚持以项目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