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博州生态环境局“三举措”强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2024年07月22日 17:20  州生态环境局

为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的法定义务,及时准确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博州生态环境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要求,积极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一是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办便函〔2024〕45号)要求,督促指导2023年度35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依规编制年度报告,通过州县两级审核,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后在自治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平台统一公布,并依托博州政府网站设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专栏,依法披露企业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对全州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全面筛选排查,确定2024年度全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40家,按程序依规进行网上公示、公布。

三是强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业务培训,加大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的监管力度,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业务纳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内容。对6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未及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问题集中约谈,进一步提高企业业主思想认识,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6月,通过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抽查检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109家次,行政立案3件,行政处罚33.55万元,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

审核人:刘鑫

上一条:关于博州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调整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公布《博州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