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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博州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博州生态环境局依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综合发〔2022〕112号)拟定了《2025年博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来电向博州生态环境局反映。
反馈电话:0909--2319535
附件:2025年博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2025年3月17日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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