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综保区、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等规定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新司通〔2024〕7号)有关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各单位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汇总审核,编制了《2025年度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自治州人民政府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情况。
二、《2025年度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中涉及的承办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三、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动态管理,由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程序报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审定。
四、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提请政府审议前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重大行政决策完成后30日内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附件:2025年度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自治州教育强州建设规划纲要2024年—2035年》 |
自治州教育局 |
2025年第三季度 |
2 |
《博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自治州发展改革委 |
2025年第四季度 |
3 |
《博州“十五五”能源电力发展规划》 |
自治州发展改革委 |
2025年第四季度 |
4 |
《博州“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
2025年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