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定位及发展目标
立足阿拉山口“国家陆上边境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核心支撑,锚定全州一体化发展蓝图,坚持全域协同、全生态布局、数智化赋能、便利化提质,秉持多场景融合发展理念,紧扣“跨境电商+口岸枢纽+文旅”发展思路,全力将博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打造为新疆跨境电商口岸枢纽重要节点、新疆“跨境电商+文旅”创新示范区。
2026年发展目标: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达到55亿元,年度增长率10%;孵化本地及引育跨境电商主体15家、跨境电商服务企业20家,年度培训跨境电商人才1000人次。
2027年发展目标: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达到65亿元,年度增长率18%;孵化本地及引育跨境电商主体35家、跨境电商服务企业40家,年度培训跨境电商人才1300人次。
2028年发展目标: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达到80亿元,年度增长率23%;孵化本地及引育跨境电商主体80家、跨境电商服务企业80家,年度培训跨境电商人才1800人次。
二、发展理念及产业格局
(一)发展理念
1.全域协同统筹发展。坚持以全州全域跨境电商协同发展为导向,找准特色、差异化发展,以阿拉山口市为牵引,带动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跨境电商产业链协同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共进的发展局面。
2.进出双向多生态发展。整合多元化业务主体,包括进出口平台、商家、独立站、直播等;建立全链条服务体系,涉及物流、货运、通关、系统、结算、知识产权、法律、运营等;推广多种业务模式,包括1210、9610、9710、9810、0110、5034及边境贸易,构建全生态服务体系,形成跨境电商集聚区。在业务生态层面,通过多制度协同创新、融合贸易模式(如1210等)、互动物流通道(铁公机仓)、培育产业带(涵盖农产品、加工制造和引进产品)、引入多平台(进口、出口及海外平台),形成多层次竞争优势。
3.系统支撑数智化发展。借助数字平台和智能技术,以数字技术打通“关、汇、税、商、物、融”全链路,实现跨境电商运营、物流、监管、服务智能化升级,打造西部边境地区数智化跨境电商样板,与海关协作构建创新监管系统,提升通关效率。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与多个政府部门系统连接,为商家提供从企业注册、备案、数据申报到退税、结算和物流整合等全方位数字服务。逐步运用智能掌上办、指尖办、货物监控、智能查验和园区智能运输等创新模式,建立高效的监管体系。
4.高效流转便利化发展。依托阿拉山口口岸枢纽优势,联动阿拉山口多式联运中心、精河公铁物流园、博乐边合区监管仓,协同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监管部门,优化通关、物流、结算、政策四大核心环节,着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跨境贸易效率。通过推进制度创新与数智化体系建设,全面实现企业落地、通关查验、贸易交流、国际结算、退税申报、收付汇办理、物流运输等全流程便利化,强化区域协同联动,打通全链条各环节业务办理堵点,推动博州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5.因地制宜多场景发展。立足博州区位优势、文旅资源及特色农产品,构建差异化跨境电商场景体系,深化产品、场景、需求与服务的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区域跨境电商生态系统。重点培育“跨境电商+文旅”“跨境电商+落地加工”“跨境电商+直播”等融合发展新业态,积极借鉴沿海及内陆跨境电商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引进成熟企业和模式开展先行试点,以多场景创新构筑核心竞争优势。
(二)产业格局
全力推动“1+2+3”跨境电商产业体系建设,即1个跨境重点口岸、2个产业服务平台、3个综合性跨境电商产业园,从口岸枢纽、服务体系、主体集聚等方面推动博州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1个跨境重点口岸。阿拉山口口岸依托公铁联运通道优势,联动阿拉山口跨境电商产业园、精河公铁物流园等关键节点设施,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包括1210、9610、9710、9810等)全模式落地,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丰富业态供给,形成“业态适配发展、发展反哺口岸”的良性格局。通过制度优化、智慧海关等举措,围绕口岸扩展跨境电商功能设施,提升数字化能力,加强与货主、平台、物流等主体合作,着力将阿拉山口打造为跨境电商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口岸。
2个产业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原阿拉山口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对功能及容量等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成为博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为整个综试区企业提供注册、备案、申报等环节全程公共服务,着力打通口岸货运数据、综保区仓储数据、跨境电商交易数据壁垒,为发展和监管提供数据决策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建设博州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针对中小微企业“外贸能力短板”难题,提供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分发等服务。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信用保险+融资”产品,依托公共平台的企业信用信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本地大型国企参与运营,为本地创造更多国内及国际贸易额。
3个综合性产业园。阿拉山口跨境电商产业园,依托综保区功能优势,着力构建全模式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全面覆盖1210保税备货进口、9610、9710、9810出口等核心业务,同步布局建设边境仓、边境保税仓、出口货物退货中心等配套设施。积极对接协调税务部门,推动9810模式“离境即退税”政策快速落地常态化运行。精河跨境产业园,依托精河公铁物流园现有铁路专用线、海关监管库、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等基础设施,以及多式联运、仓储服务、冷链物流、区域分拨配送等配套功能,重点布局跨境电商边境仓、集货分拨、产业孵化等核心业务,为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口岸发挥前置疏导、分流处理的功能提供有力支撑。博乐跨境产业园,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政策优势,重点推进企业集聚、产品研发、落地加工等核心任务,构建形成“企业孵化—产品研发—场景创新”的全链条发展模式。同时,叠加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功能,同步布局边境仓、9610模式货物监管通关等配套业务,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
三、行动计划
(一)推进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动现有各监管及申报单位系统平台数据打通、无缝对接,规划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构建集数据交换、整合、研究、利用于一体的专业化数据服务体系。融合监管部门企业信用认证等级数据,串联企业采购、通关、入库等全链条业务数据,将企业经营行为转化为标准化数字信用资产。通过各类市场主体数据汇聚互通与高效共享,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监管及企业合规运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推动博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于2026年第二季度正式升级投入使用,2027年初步建成大数据应用平台并投入使用。
(二)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针对博州跨境电商生态内中小微企业存在的跨境电商及外贸能力短板问题,建设博州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分发、代办退税、结算、信用保障、供应链融资、市场分析等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险种,扩大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依托全链路数字化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建立数据驱动的跨境供应链贸易金融创新服务体系。推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于2027年第二季度投入使用,到2028年,认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2家,通过平台融资额超过5000万元,信用保险保额超过200万元。
(三)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2026年出台《博州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标准》,重点围绕园区建设投入规模、入驻企业数量及体量、营业收入、硬件设施配套、发展规划编制、贸易额贡献、业务量规模等核心指标细化量化标准。规范认定挂牌流程,对具备条件的园区,采取“自愿申报、州级评审”模式,由州级层面组织专业力量依据标准开展认定工作,对通过认定的园区予以挂牌,并建立后续跟踪培育与动态考核机制。强化示范引领,对发展态势良好、具备升级潜力的园区,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及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到2028年,新增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2个。
(四)推进多元市场主体培育及引育。培育本地跨境电商主体。结合本地区位及制度、创新等优势,鼓励和扶持本地传统制造、商贸、物流等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建立梯度培育库,通过培训、头部企业带动、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发展线上商城、直播带货、集货仓储、物流寄递、支付交易、O2O线上线下体验店等产业,形成进出口全面发展的跨境电商生态。引入跨境电商出口大型平台功能性或区域性分支机构。利用博州口岸枢纽及便利化通关等优势,积极引入阿里巴巴、速卖通、Temu、Shein、Ozon、Kaspi、WB等对中亚或欧洲业务比较多的平台,设立物流通关等区域性总部。引入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家。在引入平台的同时,通过3个跨境电商产业园的办公、物流仓储优惠措施,引入综合性出口平台的头部大型商家及品牌商家,在本地设立物流枢纽基地、仓储集货基地、直播基地、线下体验店等。引入跨境电商进口平台保税仓。通过已开通的阿拉山口综保区进口1210保税备货业务,采取仓储优惠、环节降费等措施,引入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抖音跨境、快手跨境、拼多多国际、得物跨境、有赞、微盟等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在区内设立进口区域中心仓。鼓励本地跨境电商进口企业依托进口消费体验中心、线上自营商城等开展保税进口业务。引入跨境电商头部物流货代企业。在阿拉山口综保区、精河公铁物流园、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引入菜鸟国际、递四方物流、云途物流、燕文物流等大型头部物流货代企业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深化银行跨境业务合作。联动本地银行,深化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外国银行的跨境业务合作,同时积极对接具备跨境支付资质的持牌支付机构,依托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落户本地的跨境电商企业打通便捷化人民币跨境结算通道,提供高效、合规的跨境支付服务。到2028年,孵化跨境电商企业80家以上,引进培育龙头及服务企业20家以上。
(五)推进“跨境电商+文旅”融合发展。培育“博州全球购”或“赛里木湖全球购”特色平台。由博乐市牵头,依托本地国有企业或联合辖区内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引入专业第三方运营机构,搭建“博州全球购”或“赛里木湖全球购”跨境电商平台。整合阿拉山口综保区1210保税仓内中亚、欧洲进口商品资源,从发达城市保税仓调拨跨境电商进口热销品,为新疆区域消费者提供全球优质商品购买服务。同时,将博州本地优质农特产品、文旅产品纳入平台体系,借助旅游资源流量优势,带动本地产品快速流通,将赛里木湖打造为“丝绸之路跨境旅游与贸易示范区”,推动景区从单一观光型向“文旅体验+跨境消费”综合转型。加强与国际旅游机构合作,结合当地特色针对中亚、欧洲游客推出“特色跨境旅游”线路,完善国际线上支付体系实现扫码付款,推动特色手工艺品、农产品走向中亚及欧洲,将赛里木湖打造为“线上跨境贸易+线下深度体验”的双循环示范点,实现从区域性景区到国际文旅消费目的地的跨越。建设跨境电商消费体验中心。依托阿拉山口综保区进口商品资源,在阿拉山口市、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等核心商圈布局建设跨境电商消费体验中心,推行“线上售卖+线下自提”的跨境进口O2O业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购物体验,拓宽进口商品销售渠道。打造跨境电商旅游购物中心。立足博州丰富的旅游资源及年千万级游客流量,在赛里木湖等重点景区,建设线下跨境电商文旅体验中心,为来访游客提供进口正品及本地甄选农特产品一站式购买服务,实现跨境电商与文旅产业有效融合。支持“边合甄选”平台高质量发展。整合阿拉山口综保区进口商品、博州及新疆全域优质特色商品,完善平台功能与直播运营体系,着力将“边合甄选”打造成为覆盖博乐市、辐射全州乃至全疆的跨境电商及区域特色产品优质展示交易平台,提升本地产品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探索建设全球优品阿拉山口综保区集散中心。充分利用阿拉山口综保区集聚的进出口货品资源,创新采用5034监管模式或转口贸易等方式,以B2B批发形式将商品销往哈萨克斯坦等邻近国家,进而辐射受国际局势影响、贸易制裁背景下难以获取多数知名商品的俄罗斯市场,拓展跨境电商出口及转口贸易新空间。推进跨境电商一体化线上线下系统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联动、旅游景区多点覆盖、零售批发融合的跨境电商进口商业体系,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银结算体系,实现与海关系统互联互通、申报数据实时推送,保障全链条业务合规高效运行。试点跨境电商无人机货物配送体系。紧抓低空经济快速发展机遇,结合跨境电商消费体验店多点布局模式,探索建立无人机货物配送体系,加强与阿拉山口综保区、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以及赛里木湖景区等节点联动,打通中短距离跨境电商“前店后仓”货物低空调拨通道,创新跨境电商进口及本地商品投放寄递模式,为消费者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服务。引入发达地区先进运营体系。加强与跨境电商发达地区线上线下运营企业合作,引入成熟的系统平台、结算机制、商品采销体系及专业运营团队,推动博州跨境电商模式创新发展。同时,以合作带动本地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通过末端商业形态持续探索,促进前端各类产品加速集聚,形成良性产业循环。产教融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赛里木湖旅游学院资源优势,构建“教育赋能、产业驱动、跨境联动、文旅融合、数字加速”的生态闭环。聚焦文旅人才培养,重点开展直播电商方向深度培育,推动人才培养与赛里木湖跨境电商文旅场景深度融合,打造“产教+文旅+直播+跨境电商”良性生态。到2028年,建设完成3个跨境电商进口体验中心,通过直播等方式开展电商业务带动销售额超过1亿元。
(六)推进跨境电商监管场所高效运营。推动阿拉山口跨境电商产业园5号查验库通过终验并于2026年投入使用,打通精河公铁物流园内跨境电商9610监管场所运抵和客户端系统,力争于2026年正式投入运营。支持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电商9610监管场所建设提质增效,持续完善申报验收相关资料,强化与海关部门的常态化协调沟通,积极推进申报验收工作,力争于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审批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着力构建“边合区海关出口监管仓+义乌国际陆港边合区前置仓+卡航集散中心”的立体运营格局。
(七)打造跨境电商边境仓。积极推动阿拉山口综保区内Ozon出口备货仓恢复运营,加强与速卖通、Shein、Temu、TikTokshop、Kaspi、阿里巴巴国际站等跨境电商平台的对接沟通,推动平台布局设立面向中亚、俄罗斯乃至欧洲市场的边境备货仓。边境仓集聚一定规模出口货品后,构建多仓联动运营体系,稳步推进库内商家产品交易、一键代发、公共货品多平台代运营等业务落地实施,提升跨境电商出口服务效能与产业集聚水平,到2028年,建设边境仓3个,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
(八)打造跨境电商海外仓。梳理博州现有本土企业及引入的各类企业海外仓建设情况,收集整理包括海外仓国家区域、面积、投入规模、服务客户数量、设施情况、信息化程度等信息,推动此类海外仓在博州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对本土企业及引入企业中有意向设立海外仓的主体,给予备案办理、对外投资等全流程便利化支持。统筹各县市仓储资源,优化流程和服务保障,在中亚、俄罗斯及欧洲等地建设海外仓,助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布局。到2028年,建设公共海外仓或关联企业自有海外仓5个,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服务客户数量超过100家。
(九)打造跨境电商出口保税备货仓。推进阿拉山口综保区内出口保税备货仓建设,加强与速卖通、Temu、TikTokShop、Ozon、阿里巴巴国际站等跨境电商平台沟通,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提供基于保税出口(1210)模式的备货服务。依托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联合银行及本地大型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相关商家提供融资等配套服务,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营商环境,提升产业发展效能。到2028年,至少引入3家平台在出口保税备货仓开展业务,服务商家超过50家。
(十)打造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中心仓。在阿拉山口综保区内建设面向中亚、俄罗斯及欧洲市场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中心仓,为跨境电商出口平台及商家提供海外滞销货物回收、退货集中处置等专业化服务,完善跨境电商出口全链条配套支撑体系。到2028年,引入至少5家平台或商家开展业务。
(十一)推动跨境电商产业链生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本土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范围,同时积极引进跨境电商产业链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构建全链条、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重点为跨境电商相关企业提供物流运输、报关、直播运营、信用保险、金融支持、培训孵化、海外营销推广、代运营等服务,吸引会展服务、数据交易、资信评估、检验检测、创意设计、培训孵化、海外营销推广、代运营、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创意等服务机构入驻或设立服务点,每年组织2—3场“跨境电商服务对接会”,邀请服务机构与电商企业、创业团队面对面沟通,促成合作。到2028年,孵化或引入生态链企业超过10家,服务企业超过200家。
(十二)推动全域跨境电商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实施各县市跨境电商业务流程标准化、透明化建设,制定发布业务标准流程指引、政策实施细则及仓储服务、通关报关、查验监管、信息系统对接等领域的标准服务价格指引。通过规范化指引与公开化公示,助力在博州全域开展业务的企业清晰掌握各环节操作要求与相关信息,持续提升博州跨境电商服务声誉,切实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有条件的县市可以主动在发达地区及货源地设立办事处等机构,主动将业务前置及延伸,扩大服务半径,联合外部机构及上级标准化组织,制定包括边境仓、海外仓、退货中心、“跨境电商+文旅”融合等地方标准,优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到2026年第三季度,各县市制定发布第一版标准指引,后续每年定期更新,建立健全后续价格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收费规范透明,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到2028年,参与或主导制定跨境电商相关行业标准累计不低于2个。
(十三)推动多元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强化“政校企”协同联动,依托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打造面向跨境电商企业的创业型、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构建人才定制化培育、专业化赋能、社会化输送的成长体系。积极引入国内发达地区优质跨境电商培训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及行业专家讲师等资源,签订长效培训合作框架协议,系统化开展全周期人才培训工作,对合作成效突出的机构,授予跨境电商培训示范机构等荣誉称号。到2028年,培育本地人才不少于200人,培训不少于1800人/次。
(十四)推动博州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建设与交流合作。2026年,完成博州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筹建,根据发展情况设立物流专业委员会、报关专业委员会、服务委员会等,聘请发达地区头部企业及专家等加入协会或担任顾问等角色,推动协会建设发展。主动“走出去”,积极参加国内发达地区重点跨境电商产业会议,全方位宣传博州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成果,以会招商、以会促合作。加强与毗邻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官方及对应政府机构的沟通对接,建立常态化双边协调机制,深化跨境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物流运输、通关查验、监管服务等环节实现高效化、便利化。
四、重点任务
(一)阿拉山口市重点任务
1.全面配合博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建设。
2.配合州商务局,联合“丝路港通”等企业建设博州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3.优化升级阿拉山口跨境电商产业园,申请博州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自治区级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4.推动阿拉山口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优化升级,提升处理效率及通关能力。推进阿拉山口跨境电商产业园5号查验库完成终验,并于2026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5.采取便利化措施,提升监管效率,推动“一次申报”“一次查验”“联动接卸”“属地直通”“离境确认”适用范围及应用规模提升,规避多重查验、重复申报等问题,提升物流及通关、操作效率。
6.积极培育辖区内外向型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精准招商,积极引入国内知名平台、商家、物流货代、产业服务等企业设立区域总部或分部。
7.鼓励支持本土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头部企业在中亚、俄罗斯及欧洲等地建设海外仓。制定海外仓认定标准,推动海外仓信息化及智能设备等应用。
8.与主流平台合作,在园区内建立跨境电商出口边境仓,为出口商家及平台提供一站式出口服务。
9.在阿拉山口综保区内建立出口备货托管仓,为出口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基于保税出口(1210)模式的备货服务。
10.在阿拉山口综保区内建立面向中亚、俄罗斯及欧洲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中心仓,为出口平台及商家提供海外滞销货物、退货等集中处理服务。
11.通过现有企业及业务带动,积极引入跨境电商产业链各类服务企业进驻或提供服务。
12.推动仓储、通关、查验、信息系统等整体环节流程标准化透明化,制定标准流程指引、进行政策公示以及标准服务价格指引。
13.加强与高校、企业合作,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人才。
14.持续办好阿拉山口跨境电商大会,加强与发达地区行业协会、管理机构等交流合作,扩大阿拉山口及博州跨境电商影响力,助力招商。
15.推进诚信体系、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报送数据统计及信息、跨境电商典型案例、全国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案例、发展跨境电商的好经验好做法等。
(二)博乐市重点任务
1.设立博乐跨境电商产业园,申请博州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自治区级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2.持续推动边合区跨境电商监管场所资料申报,建立运营机制,与国内发达地区企业合作,快速扩大业务,建立优势。
3.依托本地国有企业或联合辖区内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引入专业第三方运营机构,依托阿拉山口综保区保税仓,建设“博州全球购”或“赛里木湖全球购”跨境电商平台,借助旅游资源流量优势,带动进口商品及本地产品快速流通。
4.推动“边合甄选”平台快速发展,积极培育本地优质主播,整合优质产品,通过直播及线上交易平台等快速扩大销售体量,利用自身成熟主播资源,在赛里木湖等旅游景区通过“流动直播车”等方式直播,探索流动直播场景模式。
5.联动阿拉山口多式联运中心,落实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联动接卸”“属地直通”“离境确认”适用范围及应用规模,规避多重查验、重复申报等问题,提升物流及通关、操作效率。
6.积极培育辖区内主体外向型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精准招商,积极引入外部企业进驻产业园区开展业务;培育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品牌设立及独立站建设,通过B2B及B2C方式将产品推向中亚及全球。
7.联动阿拉山口综保区,在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区域探索建立“跨境电商进口消费体验中心”。
8.与主流平台合作,在园区内建立跨境电商出口边境仓,为出口商家及平台提供一站式出口服务。
9.推动仓储、通关、查验、信息系统等整体环节流程标准化透明化,制定标准流程指引、进行政策公示以及标准服务价格指引。
10.加强与高校、企业合作,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人才。
11.推进诚信体系、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报送数据统计信息、跨境电商典型案例、全国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案例、发展跨境电商的好经验好做法等。
(三)精河县重点任务
1.在精河公铁物流园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申请博州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自治区级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2.优化公铁物流园内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系统,快速投入使用。
3.联动阿拉山口多式联运中心,落实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联动接卸”“属地直通”“离境确认”适用范围及应用规模,规避多重查验、重复申报等问题,提升物流及通关、操作效率。
4.鼓励支持辖区内主体外向型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引入外部企业进驻产业园区开展业务;大力培育枸杞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品牌设立及独立站建设,通过B2B及B2C方式将产品推向中亚及全球。
5.联动阿拉山口综保区,在辖区内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区域探索建立“跨境电商进口消费体验中心”。
6.与主流平台合作,在园区内建立跨境电商出口边境仓,为出口商家及平台提供一站式的出口服务。
7.推动仓储、通关、查验、信息系统等整体环节流程标准化透明化,制定标准流程指引、进行政策公示以及标准服务价格指引。
8.加强与高校、企业合作,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人才。
9.推进诚信体系、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报送数据统计信息、跨境电商典型案例、全国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案例、发展跨境电商的好经验好做法等。
(四)温泉县重点任务
1.积极引导知名农产品企业探索对沙棘、甜糯玉米、有机土豆等主流产品跨境电商化适应性改造,与其他县市联动,获取平台及商家等资源支持,推动产品走向中亚乃至欧洲。
2.加强与高校、企业合作,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人才。
3.推进标准化建设,以及诚信体系、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报送数据统计信息、跨境电商典型案例、全国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案例、发展跨境电商的好经验好做法等。
(五)赛管委重点任务
1.全力推动“跨境电商+文旅”场景融合发展,配合博乐市建立“博州全球购”或“赛里木湖全球购”平台,在景区内建立跨境电商进口消费体验中心,加强与阿拉山口综保区联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跨境电商产品销售平台。
2.配合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赛里木湖旅游学院,积极培育本地优质主播,整合优质产品,通过直播及线上交易平台等快速扩大销售体量。通过与国内知名直播机构、主播合作,在景区内建立跨境电商直播中心,全面利用游客资源带动产品销售,推动中亚及国内在直播体系、主播、机构等方面的融合发展。
3.推进诚信体系、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报送数据统计信息、跨境电商典型案例、全国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案例、发展跨境电商的好经验好做法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州级层面将推动博州跨境电商发展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协调督导、统筹推进产业政策落实、载体建设、运行调控等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凝聚合力,共同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跨境电商上下游企业评价指标,完善跨境电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结合海关、税务等信用认证标准,建立多维度综合信用评价体系,实行进出口信用分类监管,按信用级别实施不同管理措施。
(三)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健全完善“制度+科技+人工”三位一体风险管控方式,优化进出口双向B2B、B2C等模式监管流程,推动监管流程标准化。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及监控机制,推广物联网技术,形成“快速发现、追溯源头、属地查处”的监管模式。
(四)建设统计监测体系。制定跨境电商统计监测指标,明确跨境电商B2B和B2C统计范围,探索适用统计标准,制定科学指标体系,用好以海关、邮政、物流企业等为主的多渠道统计方式,形成监测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探索举办“阿拉山口中亚跨境电商交流会”,广泛邀请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专家进行分享交流,带动外部企业加速落地博州,通过会议会展等形式快速扩大博州知名度。
(六)提升财税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税收环境,优化办税流程,提高退税时效,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引导企业积极适用相关税收支持政策。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积极探索9710、9810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