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成文日期:2023-02-06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3-02-06

文号:博州政办发〔2023〕5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bzzb/2023-00005

关于印发自治州气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气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气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推进自治州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政办发〔2022〕74号)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新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州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服务“四大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自治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㈡主要目标。到2025年,构建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与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气象事业新格局,基本建成以服务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重大战略部署为重点、趋利避害并举的气象服务体系,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㈠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博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气象科技能力建设,开展暴雨(雪)、大风、寒潮、冰雹、干旱等高影响天气和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机理及预报技术方法研究。开展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开展卫星遥感技术和气候生态评估技术研究。开展气候变化评估及其对农业影响研究。将气象重大核心技术攻关纳入自治州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予以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科技局)

2.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博州新能源与遥感应用研究”“博州灾害天气研究”“智能网格预报与气象服务应用”工作室支持力度,争取与自治区气象局联合共建自治区级气象科技创新平合。着力提高精河枸杞农业气象实验室科研创新能力,建成精河枸杞+棉花农业试验站。(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科技局)

3.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气象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机制,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及应急、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等部门科技发展协调协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改进气象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落实“揭榜挂帅”制度。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推动气象领域地方标准化建设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科技局)

㈡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4.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观测站网,在全州观测空白区、气候敏感区、气象灾害多发区补充建设气象观测站;升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设备,提升智能气象观测水平。对高海拔区域站加装固态降水设备,实现数据实时监测。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国省干线的交通气象监测站建设,提升能见度、道路结冰、大风等交通高影响天气监测能力。在赛里木湖旅游景区布设12座旅游生态气象观测站,做到3A级景区气象观测站全覆盖。完善旅游景区和精品线路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搭建旅游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平台,提供智慧精准旅游气象保障服务。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完善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发展分类分级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快捷滚动预报技术,努力提升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局地强天气1小时预警能力;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客观预报订正技术,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发展客观智能预测技术,逐步实现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月预报、气候异常提前1年预测。加快区域高分辨率数值模式释用,依托气象大数据,搭建协同、高效的新一代预报预测业务分析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

6.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制定博州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开展“靶向式”精准预警信息发布业务。规范应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全网发布机制。推进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地方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推进气象信息可视化系统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提升智慧气象服务基础支撑能力,推广气象服务大数据平台、智能化产品制作平台、融媒体发布平台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博尔塔拉广播电视台、自治州文体广旅局、通管办,中国移动博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博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7.推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属地化应用。推广集收集、处理、共享为一体的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应用,提升气象大数据应用价值。提升气象数据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能力,完善部门间共享及交换机制,开展相关行业及企业自建气象站数据收集工作,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构建整体防控的气象信息安全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工信局、国家安全局)

8.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对博州防雹雷达站、博乐国家基本气象站进行整体搬迁。各级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气象探测设施保护;规范气象台站迁建审批程序,最大限度避免、减轻台站迁建给气象探测工作造成损害。(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㈢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9.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完善全州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立多部门和重点行业气象灾害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能力。推进地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建设并实现全覆盖,推进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及运行费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高预警信号发布的规范性、针对性。推进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新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在自治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的应用,强化重大工程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0.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完成第一轮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创建。加大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㈣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1.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分区域、分作物、分时段监测评估、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提升主要粮棉作物产量预报水平。提升农业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精河农业气象试验站,申创自治区枸杞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加强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申创精河枸杞“气候好产品”品牌。加快建设与高标准农田相适应的农业气象监测站网。(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2.实施旅游兴州气象保障行动。深入实施旅游兴州战略,研发重点精品旅游线路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产品,推动在3A级以上旅游景区、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生态旅游气象观测站和旅游交通气象站,实现旅游气象监测全覆盖。将旅游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纳入景区及旅游线路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温泉县“中国天然氧吧”气候标志品牌,推进博乐市“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品牌创建。全力做好重大文旅活动气象服务保障,加强“丝路气象”APP的推广,拓展“智慧气象”服务覆盖面,做好冰雪旅游气象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文体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3.实施交通气象保障行动。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交通运输、调度、维护等各环节智慧交通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物流等领域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推广应用交通气象专业监测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分区域开展交通高影响天气易发、敏感区域和重点交通线路风险调查评估、交通重点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服务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线路、分季节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14.实施能源气象服务赋能行动。发展油气管道、新能源等领域气象保障服务。做好电力调度、运检等精细化气象服务。面向风电场、光伏电站开展气象保障服务。完善风能太阳能监测预报体系,开展风功率、光功率预报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发改委)

15.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及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气象火险监测评估能力。加快提升博州卫星遥感综合应用水平,开展全州区域内荒漠化、河流、湖泊、冰雪、林草、农田等生态卫星遥感监测与灾害预警评估,重点加强艾比湖、博尔塔拉河流域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域遥感监测。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气象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6.强化“一带一路”气象保障服务。积极服务和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围绕阿拉山口“亚欧枢纽港”开展专业气象服务。针对阿拉山口铁路大风气象服务需求,建立大风精细化气象预报模型,开展阿拉山口陆路大通道气象数据监测、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围绕“中欧班列”稳定运行做好气象保障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发改委、外办,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

17.加快人影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人影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县级人影组织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人影经费投入机制,建成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建设温泉县安格里格镇、博乐市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基地,积极推进精河人影雷达入网工作,推动阿拉山口市风廓线雷达、温泉县双偏振或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建设。加强人影作业装备和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落实空域申请等制度,提高人影作业空域批复率,将人影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㈤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8.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村自动气象站覆盖率。开展城市气象保障服务,将气象监测实况、智能网格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融入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构建行政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农村气象灾害应急责任人和信息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9.加强高质量气象服务供给。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属地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开展“订制”式精准智能公众气象服务示范建设。推动气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研发更多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产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民生气象服务,为宜居、宜业、宜游、康养等提供气象服务。丰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供给,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公众生活,提升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㈥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气象科技支撑

20.加强气候变化监测研究。加强气候系统综合观测站网建设,探索开展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州冰川、冻土、水体以及生态脆弱地区影响的监测。提升气候系统多圈层基本气候变量的综合观测能力。开展区域、流域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加强博尔塔拉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提高生态监测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粮食安全、生态保护、交通及能源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全面提升灾害综合防范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科技局)

21.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建立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区划、监测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积极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开发气候资源延伸产品,提升农业、生态、旅游和康养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加强重大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发改委)

㈦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22.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将气象部门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大对气象科技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力度。将气象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升气象科技人才能力和素质。加强气象干部到地方、湖北省援博县市挂职交流,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台站从事气象工作,优化基层岗位设置,在基层气象台站专业技术人才中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夯实基层气象人才基础。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做好政策、资金、项目等保障。自治州气象局要加强行动方案实施的综合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定期总结报告进展情况,加快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㈡统筹规划布局。加强气象科学研究、业务运行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基层气象台站人居环境。推动气象基层台站标准化建设。加强气象数据安全管理,推进行业部门使用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开展气象探测,对各部门各行业自建气象探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发改委)

㈢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影作业安全、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气象领域联合监管。加强农业、旅游、交通、生态等行业气象地方标准立项和标准编制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州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㈣加强投入保障。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切实落实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加大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经费保障力度,建立稳定可持续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州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上一条:关于印发自治州气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度自治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闭窗口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