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6-01-22

文号:博州政办发〔2026〕2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bzzb/2026-00000

关于修正博州政办发〔2024〕21号文件有关条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关于印发〈自治州“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措施〉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4〕21号)有关内容作如下修正。

将“二、政策扶持措施㈠加大项目支持”中“围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绿色矿业、进出口落地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的产业链,着力培育‘链主’企业,对列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骨干企业的,在政策享受、项目申报、人才引进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优先承接自治州重点产业建设类项目。”修改为“围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绿色矿业、进出口落地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的产业链,通过政策引导、申报项目、引进人才等途径,助力产业链链上企业做大做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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