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成文日期:2018-02-02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8-02-02

文号:博州政办发〔2018〕4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01106-184445-539

2018年1月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通报

博州政办发〔201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8〕3号)要求,现将1月份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简政便民”行动阶段性总结报送情况

1 月 9 日 ,州政务公开办下发了《关于报送2017年推进“减证便民”行动阶段性总结的通知》,各县市均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州直部门未报送的有: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卫计委、旅游局、民宗委、外办、安监局、国资委、供销社、地震局、招商局、国税局、道路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情况

1 月 9 日 ,州政务公开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8〕1号),截止 1 月 31 日 ,阿拉山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在本市政府网站发布;精河县、温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按要求投递博州政府网。州直部门未在“博州政府网/政务公开/部门年度报告”栏目发布的有:赛管委、州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外办、统计局、安监局、国资委、地税局。

三、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使用情况

1 月 19 日 ,州政务公开办下发了《自治州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博州政公办发〔2018〕3号),对州直各部门加强博州政府网“政务公开平台”应用作出规定,要求各部门建立政务公开栏目不少于3个,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40条,截止 1 月 31 日 ,仅州公安局、卫计委完成月度信息发布任务,其他部门均未完成(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㈠ 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政务公开是政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县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㈡ 迅速行动,及时整改。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必须在 2 月 6 日 前完成,并在面向社会公布的同时按要求投递至博州政府网相关栏目。

㈢ 对标考核,认真梳理。各部门要对照《自治州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标准》,认真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州经信委、外办、安监局、国资委对2018年1月政务公开工作未完成情况做出书面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 2 月 9 日 前报州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制,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此次通报下发后仍未整改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附件:自治州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信息发布统计表


2018 年 2 月 2 日


附件

自治州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信息发布统计表


序号

单 位

应设栏目(个)

实设栏目(个)

应发信息(条)

实发信息(条)

备注

1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

2

40

0


2

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

3

2

40

4


3

州发改委

3

7

40

4


4

州经信委

3

2

40

0


5

州教育局

3

3

40

3


6

州科技局

3

2

40

5


7

州公安局

――

40

93


8

州民政局

3

3

40

17


9

州财政局

3

2

40

12


10

州人社局

3

2

40

7


11

州国土资源局

3

6

40

7


12

州环保局

3

5

40

12


13

州住建局

3

7

40

5


14

州交通运输局

3

2

40

14


15

州水利局

3

2

40

12


16

州农业局

3

3

40

15


17

州林业局

3

2

40

5


18

州畜牧兽医局

3

2

40

2


19

州文体广新局

3

3

40

22


20

州卫计委

3

4

40

75


21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3

2

40

5


22

州旅游局

3

4

40

6


23

州审计局

3

2

40

7


24

州民宗委

3

2

40

1


25

州司法局

3

3

40

13


26

州商务局

3

2

40

16


27

州外事侨务办

3

2

40

3


28

州统计局

3

2

40

4


29

州安监局

3

2

40

1


30

州国资委

3

4

40

1


31

州人防办

3

2

40

3


32

州农机局

3

3

40

5


33

州供销社

3

3

40

5


34

州地震局

3

3

40

7


35

州招商局

3

7

40

7


36

州档案局

3

2

40

13


37

州社保局

3

6

40

11


38

州行政服务中心

――

40

1


39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3

40

1


40

州工商局

3

4

40

4


41

州地税局

――

40

18


42

州国税局

――

40

8


43

州质监局

3

4

40

12


44

州道路运输局

3

4

40

9


45

州邮政管理局

――

4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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