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223号)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艾则孜·艾力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阿力木江·肉孜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二级巡视员
乔龙巴特 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统 自治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友新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永华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海明 自治州党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彦群 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畅 春 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 勇 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洪斋 自治州科技局副局长
楚文军 自治州工信局副局长
孔 军 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长
李秀梅 自治州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资
金动态监控中心主任
王文江 自治州人社局副局长
张神飞 自治州商务局副局长
史晓红 自治州卫健委副主任
靳 虎 自治州国资委副主任
吴志疆 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肖长兴 自治州医保局副局长
张 帆 自治州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韩 斌 阿拉山口海关副关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自治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市场监管局,主任由吴志疆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县市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建立县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县市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并报自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备案。
2022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