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受理及拟审批的公示

2023年06月27日 10:45  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同步进行该项目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1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传真:0909-2319546

通讯地址: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邮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博乐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博乐市青得里镇有机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区位于博乐市青得里镇,项目建设点距博乐市约9km,北侧为二期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均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E81°56'2.392",N44°53'17.295"。。

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

贵州润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4120.20m2。项目建成后实现育肥肉牛1000头/年(常年存栏量1000头,出栏量1200头)。

2、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95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3.17%。

一、废气:1、施工期废气: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根据《建筑工程绿色环保施工管理规范》(DB65/T4060-2017)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的相关要求。2、营运期废气:采取加强通风、合理配置饲料成分、釆用生物除臭技术对圈舍进行定期喷洒除臭、牛舍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在牛舍周边以及厂界种植乔灌木相结合的绿化带、加强清洁卫生管理等防护措施;堆肥场采取喷洒除臭剂、微生物菌剂抑制恶臭的排放,并及时将堆肥后肥料外售,减少堆放时间等方式,降低恶臭影响,在堆肥场外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等措施。

二、废水:1、施工期废水:根据《建筑工程绿色环保施工管理规范》(DB65/T4060-2017)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的相关要求,采取如下措施:①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宜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机具、设备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将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②地基施工时,应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基坑降水应尽可能少抽取地下水。基坑降水宜优先作为冲洗用水、混凝土养护用水、现场砂浆搅拌等用水2、营运期废水:生产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带浇灌。3、地下水:必须建设雨、污分流管网,雨水管网建设时,可设置为明沟,沟深约20-30cm即可。排污沟应采取暗沟形式,同时应具备防治淤积以利于定期清理的条件,排污沟应采取硬化措施;对养殖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场区不同的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有关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要求,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表7提出防渗技术要求。

三、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和汽车运输:①施工现场必须制定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523的规定。②施工现场必须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并采取隔音与隔振动措施。③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④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⑤施工作业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禁令时间规定。⑥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要制定包括噪声污染控制在内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并上报至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⑦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8:00-24:00。不进行夜间施工,不在作息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作业。⑧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⑨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挡。⑩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2、运营期影响:①为了减少牲畜鸣叫声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满足牛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②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③设备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运输车辆应配备低音喇叭,在场区内做到不鸣或少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场区周围区域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1、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①应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按照不同的建筑施工内容,核定建筑垃圾排放量,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统计。②施工过程建筑垃圾(如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在施工场地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不随意堆置。其中废木料、废钢筋等杂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了对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④施工活动开始前,施工单位向当地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消纳。⑤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⑥对建筑垃圾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日产日清。同时对建筑垃圾暂存点进行了有效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⑦施工单位不得将各种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有效保护环境。2、运营期固体废物:①病死牛、粪便、垫料全部运往堆肥场进行堆肥,外售农户还田②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③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生态影响:1、施工期影响①施工期应及时清运施工中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并送到集中垃圾场进行处置。②施工结束后,所有施工场地应拆除临时建筑物,尽可能地恢复原貌。③使用低噪声设备和洒水防尘等环保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在养殖场加大绿化力度,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可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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