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巴音萨沟塘坝工程项目 |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呼斯塔村 |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人民政府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主要工程内容为:塘坝工程,坝顶设计高程1692m,坝线总长200m,最大坝高9m,每年向呼斯塔村调水17.6×104m3。 2、本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为9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33%。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1)施工扬尘包括施工机械开挖填筑引起的扬尘及混凝土搅拌站废气: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之后,开挖填筑等施工作业产生的尘污染,在正常风况下,一般可控制在施工现场50~100m范围内;(2)燃油废气:加强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管理,做好施工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减少燃油废气排放,同时减少燃油废气对施工区施工人员的影响;(3)混凝土拌合站废气:①装卸废气:要求施工单位将原料堆棚密闭,只留一处出入口,并且设雾化除尘器,适时对卸料物进行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②筒仓废气:筒仓顶部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③搅拌废气:搅拌工序为全密闭操作;铲车送至喂料机阶段在原料堆棚内进行,原料堆棚全密闭,并设有喷雾系统。二、废水:(1)本工程施工泥浆废水部分回用于施工机械、砂石料清洗、混凝土浇筑,部分用于场地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需经隔油池等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2)生活废水:临时施工营地设置临时的隔油池和化粪池,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施工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进行消化处理,此类污水集中收集后由施工人员定期拉运至温泉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三、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四、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包括石料、砂、水泥包装袋、钢材、木板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规范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中挖方全部用于坡脚回填及坝填筑,不设弃渣场;临时营地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温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五、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采取场地恢复平整和植物恢复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水土流失管控。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为塘坝工程,属非污染型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 本工程是解决项目区农作物季节缺水问题,呼斯塔村通过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有效减少灌溉用水量,为下一步全村实施自压节水灌溉提供前提条件,为区域的生态环境的改善作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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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