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新疆汇泽林混凝土有限公司温泉分公司商混站建设项目 |
温泉县 |
新疆汇泽林混凝土有限公司温泉分公司 |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主要工程内容为:总占地面积为20000m2(约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 2、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为52.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56%。 |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物料储存和物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的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浓度(20mg/m3)的要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的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油烟2mg/m3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及相关规定要求,堆场拟采用洒水抑尘、半封闭式、减少堆场物料量、缩短物料临时堆放时间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二、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玻璃钢化粪池内定期清运至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废:(1)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为废料及粉尘灰,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建材厂作为建材原料二次利用,粉尘灰返回工艺流程再利用,不随意排放。(2)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桶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至温泉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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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