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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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博乐市精河路8号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楼十层导管介入室 |
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长润安测科技有限公司 |
1、主要工程内容为: 医院在综合楼十层新建1间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机房及其配套功能用房,并新购置1台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用于神经介入术、心血管介入术以及外周血管介入术等手术,新购设备具备数字减影功能,属Ⅱ类射线装置设备, 2、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为8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6%。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已建设完成。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1.固体废物:本项目为医用X射线装置的应用,没有放射性固废产生。本项目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使用数字成像,无危险废弃物胶片产生。介入手术时会产生一般医疗废物,主要是一定量的医用器具和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用辅料及手术垃圾。这些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收集容器暂存,由专人每天到科室收集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属于医疗废物,医院进行统一集中回收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废水:本项目采用数字成像,无废显、定影液产生,无需相关治理措施。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置,清洗器械产生的医疗废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3.废气:本项目运行时,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在开机过程中发射的X射线接触空气,会产生微量臭氧及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主要为臭氧),医院在导管介入室顶棚设置智能全空气系统(具备进风、排风、回风功能),为顶棚送风,机房南侧、北侧墙体下方设置回风口,排风口设置在机房南侧墙体顶棚上方,机房内有害气体通过排风管,机房能够保持良好通风,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关于通风的要求。4.辐射:①辐射事故处理:(1)第一时间断开电源,停止X射线的产生。(2)及时检查、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根据估算结果,必要时及时安置受照人员就医检查。(3)及时处理,出现事故后,应尽快集中人力、物力,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处理,可缩小事故影响,减少事故损失。(4)事故处理后应整理资料,及时总结报告。医院对于辐射事故进行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所有涉及的事故责任人和受害者名单;对任何可能受到照射的人员所做的辐射剂量估算结果;所做的任何医学检查及结果;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事故的可能原因;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②辐射事故预防措施(1)建设单位认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防护培训及专业技术的知识学习,使用射线装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辐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指导受检者穿戴;(3)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及设备的辐射防护检测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整改;(4)在辐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防护门设置门灯联锁;(5)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人员职业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终生保存;(6)辐射安全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应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定期对硬件防护措施(如门灯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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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