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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8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5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传 真:0909-2319546
通讯地址: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
注: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新疆精河县乌兰达坂石英矿及精河县喀英迪脉石英矿开采项目
乌兰达坂石英矿位于新疆精河县城南190°方位,直线距离约30km处
精河县鲲鹏陶瓷有限公司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审核人:刘鑫
上一条: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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