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新疆精河县乌兰达坂石英矿及精河县喀英迪脉石英矿开采项目 |
精河县城南190°方位 |
精河县鲲鹏陶瓷有限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本项目矿区总体布局包括采矿场、矿部生活区、办公区及矿区道路等。其中开采区占地10700m2;生活及办公区500m2,矿区道路2000m2。精河县乌兰达坂石英矿设计矿山年开采石英岩2万t(0.78万m3)。 2、本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73%。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生态:(1)施工期划定施工区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对项目区外红线区域天然牧草地产生任何生态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严禁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工区进行恢复、平整和生态恢复;(2)加强施工管理,认真搞好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将施工措施计划做深做细,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3)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不必要的破坏。(4)临时开挖土应该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平整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不变,以利于运行期植被的恢复。(5)施工前应制订详细的植被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层覆土并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应尽快按生长季节特点种植适宜的作物,及时进行植被恢复。(6)植物保护措施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划定范围进行作业,加强管理。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②材料运输过程中利用现有已建成道路进行运输,尽量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③施工时应在工期安排上合理有序,除施工必须不得不铲除或碾压植被外,不允许以其它任何理由铲除、破坏植被,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④施工中应保存表层的土壤,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地貌。二、废气:(1)土石方及散装物料装卸应尽可能降低落差、轻装慢卸,并在背风面进行。车辆应覆盖篷布。(2)施工区域要做到每天至少洒水2~3次,以减少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临时堆渣区每天至少3~4次。(3)易起尘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若露天堆放应加以覆盖。(4)合理安排施工设备工作时间,并使用低硫量清洁燃油,减少施工设备废气的影响。三、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区内道路的洒水抑尘或周围绿化。项目基建期所需施工人员较少,且均为矿区内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施工期建设化粪池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设施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精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四、噪声:(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施工;(2)采用低噪声运输车辆,限制高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使用数量,加强运输车辆维护保养;(3)做好施工人员个体噪声防护措施,如佩戴防噪耳罩。四、固体废物:施工人员将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施工期结束后清运至精河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生态:(1)对采掘区采用铁丝围栏+警示标牌;(2)在采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3)闭矿后在开采区采坑设置铁丝围栏及警告牌;(4)复垦区内有露天采坑及边坡区域,矿山闭坑后,首先对边坡进行治理,露天采坑底部经回填后,进行平整,覆土、施肥,栽植草木,复垦为草地。采矿场开采期间工业广场矿石及废石严格按设计堆放至指定堆场,堆放时顺坡堆放,进行平整、压实,在堆放废石期间对于具有威胁的废石进行处理。 工业广场拆除地表建筑,建筑垃圾可利用人工清运方式回填采坑,平整场地,场地坡度基本达到原有地形坡度。(5)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终止取土活动时完成恢复治理的原则,要做到预防为主。二、废气:潜孔钻机配套有集尘器,同时洒水降尘,定期对采矿场洒水,爆破人员佩戴防护面罩等措施后预计采矿场内爆破工序产生并呈无组织排放,及时清扫车辆遗洒物、采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保持路面平坦和湿润,排土场采取压实和洒水降尘、设置防尘网,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颗粒物1.0mg/m3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三、废水:采区利用地形自然排泄的条件设置排水沟,并在采区下游设置沉淀池收集大气降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山露天生产、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B级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四、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五、固废:(1)废石在废石场堆存后,用于矿山运输道路地面铺设和开采完毕后回填采坑。表土作为后期矿山的土地复垦使用;表土在表土场堆存后,全部用于矿山开采完毕后土地复垦。(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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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