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博州赛里木湖景区西海草原游客服务站建设项目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赛里木湖景区西海草原 |
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主要建设内容为游客服务站、配套用房等,用于旅客参观。用地面积8038.79m2。 2、本项目总投资为4200万元,环保投资为3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90%。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1)适当洒水;(2)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严密覆盖,严禁撒漏。(3)工地内裸露地面:①覆盖防尘布、防尘网 ;② 做好绿化工作;(3)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尘污染的施工作业。二、废水:(1)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2)生活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外环保厕所排入污水池,由景区环卫工人定期采用吸污车拉运至接待基地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三、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四、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放置垃圾箱集中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五、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规划,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在施工场地外进行施工活动。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禁止任意取土和弃土,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加强绿化。 二、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外环保厕所排入污水池,由景区环卫工人定期采用吸污车拉运至接待基地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三、噪声:设备噪声、车辆噪声,设备噪声通过减震隔声,车辆加强管理等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0类区标准。四、固废:生活垃圾清运至博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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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