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6月27日 10:11  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博州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中型灌区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

博乐市水利管理站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主要工程内容为:改建1条干渠4条支渠以及渠系建筑物(渠道采用管道代替),5条管道总长57.764km;改建渠系建筑物12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3座,农桥53座,交通桥4座,渡槽2座。

2、本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38.8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8%。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施工机械等车辆尾气、混凝土搅拌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焊接废气,采取场地设置围挡、及时洒水降尘、堆场使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在施工生产区焊接作业工棚内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二、废水:本工程施工机械、砂石料清洗、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未设立临时施工生活区,生活废水排入租用居民空闲房屋的地下水管道,进入已建的防渗化粪池,定期由专人进行清掏,被清掏的粪水拉运至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置。三、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四、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包括钢材、木板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规范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中弃方全部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而后对弃料场平整场地,自然恢复植被;在项目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混凝土搅拌废水沉淀后产生的泥沙和污泥委托专人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各设备检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五、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采取场地恢复平整和植物恢复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水土流失管控。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为灌区工程,属非污染型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

本工程主要是将渠道改造成管道,提升农田水利设施的档位,从而达到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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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疆博州博乐市小营盘镇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建设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小营盘镇

博乐市水利管理站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主要工程内容为:改建渠道15.9km,建设配套14座节制分水闸、12座农桥,建设11座沉砂池、配套24台水泵、9套变压器、24组过滤器、15.38km田间连接管道以及9套信息化量测水设备等。

2、本项目总投资为1920万元,环保投资为3.6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9%。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道路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在施工生产区焊接作业工棚内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二、废水:本工程施工机械、砂石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未设立临时施工生活区,生活废水排入租用居民空闲房屋的地下水管道,进入已建的防渗化粪池,定期由专人进行清掏,被清掏的粪水拉运至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置。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避免重型车辆夜间通行;施工车辆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进入居民区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四、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包括钢材、木板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规范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中弃方堆放至弃料场,然后全部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而后对弃料场平整场地,自然恢复植被;在项目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各设备检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五、生态环境: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沿线撒播草籽,保持生态良好。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为灌区工程,属非污染型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

本工程主要是通过置换地下水灌溉,将灌区现有38眼机井作为备用灌溉井使用,压减地下水开采量67万m3,完善灌区的灌溉设施,少不必要的跑水、渗水、漏水等现象,达到节水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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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博州博乐市青得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青得里镇境内

博乐市水利管理站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输水管道3.391km,管径为DN1000,输水主干管DN1000(8mm)复合涂塑钢管长3.391km,在中村1支渠的渠首新建一座沉砂池,在管道沿线新建配套阀门井共17座,管道配套阀门井包括新建检修排气井1座,新建检分水井4座,新建流量计井1座、新建检修井8座、新建检修井2座,新建泄水井1座。

2、本项目总投资为1235万元,环保投资为14.0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4%。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土石方挖装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等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管道热熔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焊接废气,采取场地设置围挡、及时洒水降尘、堆场使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在施工生产区焊接作业工棚内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二、废水:本项目不进行现场拌和,为商砼,产生砼养护废水,经过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本项目未设立临时施工生活区,生活废水排入租用居民空闲房屋的地下水管道,进入已建的防渗化粪池,定期由专人进行清掏,被清掏的粪水拉运至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置。三、噪声: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四、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包括钢材、木板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规范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中余土用于沉砂池堤后压迫或直接摊平;在项目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五、生态环境: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沿线撒播草籽,保持生态良好。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为灌区工程,属非污染型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

本工程主要是采用管道改造代替中村1支渠原渠道并完善渠系配套建筑物,提高渠道输水能力和节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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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博州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中型灌区改造建设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

博乐市水利管理站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干管35km,管径为DN1400-DN315,其中,输水干管DN1400(10mm)复合涂塑钢管长4.378km,干管DN1200(10mm)复合涂塑钢管长2.872km,干管DN1000(8mm)复合涂塑钢管长7.230km,干管DN800(8mm)复合涂塑钢管长4.572km,干管DN600(6mm)复合涂塑钢管长12.368km,分干管DN315PE管道长3.580km。分干管150km,管径为DN1400,支管220km,管径为DN1400,交通桥52座。

2、本项目总投资为1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81.5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65%。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车行道路及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运营状态良好;在施工生产区焊接作业工棚内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二、废水:本工程施工机械、砂石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未设立临时施工生活区,生活废水排入租用居民空闲房屋的地下水管道,进入已建的防渗化粪池,定期由专人进行清掏,被清掏的粪水拉运至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置。三、噪声: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四、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包括钢材、木板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规范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中弃方堆放至弃料场,然后全部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而后对弃料场平整场地,自然恢复植被;在项目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各设备检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五、生态环境: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河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沿线撒播草籽,保持生态良好。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为灌区工程,属非污染型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

本工程主要是将渠道改造成管道,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减少不必要的跑水、渗水、漏水等现象,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

上一条: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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