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受理及拟审批的公示

2024年07月08日 10:19  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8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同步进行该项目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7日(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传真:0909-2319546

通讯地址: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邮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博州阿拉山口市年产30万吨大麦、小麦饲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综合保税区,厂区东侧为阿拉山口金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北侧、西侧及西南侧均为阿拉山口联裕医用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其中中心地理坐标为:N45°9′40.616″,E82°36′1.041″。

阿拉山口福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租赁租用阿拉山口保税区内8号厂房(主要为生产加工区)、10号厂房(原料库)及11号厂房(原料库)内,总计用房11711㎡。建设1条大麦小麦饲料生产线,年产30万吨饲料。

2、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0.2%。

一、废气:1、施工期废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时通过对地表洒水,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等措施可以减轻施工作业对周边大气的影响。2、营运期废气:原料堆场及生产车间均为全封闭厂房,投料及破碎工序设置集气罩及脉冲布袋除尘器。生产设备均置于厂内,粉尘经车间沉降等措施后排放。

二、废水:1、施工期废水: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工艺废水,施工过程中不设临时生活营地,施工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2、营运期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三、噪声:1、施工期间通过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电钻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给施工机械加润滑油和减振垫,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措施,严格操作规程,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影响:做好对生产、装卸过程中的管理,对原料、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原料和成品装卸时的落差;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四、固体废物: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将可回收利用的废料外售回收厂家,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统一处置。2、运营期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收集粉尘、下脚料及废弃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下脚料及废弃包装物分别贮存于下脚料回收库和废弃包装物回收库中,定期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分公司统一运走后进行集中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产生后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

五、生态:施工过程全部在车间内进行,禁止在厂房外临时占。

/

2

阿拉山口地生能源亚麻籽榨油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内,位于保五街以南、保六街以北、巡关道以西的部分地块内

阿拉山口地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建设高端功能性食用油的深加工及专利产品生产线,并且进行产品的包装分装、品牌的运营及销售。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完成后年产能为7.2万t/a,一期建设内容:办公室771.42m2,1#压榨车间2026.52m2,库房8253m2,自动码包装车间1248m2,机修车间594m2,卸粮间117.76m2,发油泵房355.22m2,泵房136.57m2

2、总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0.305%

一、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清理过筛废气,清理过筛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源排放限值。

二、废水: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营运期仅产生生活废水,生活污水接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三、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废弃包装材料定期出售予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筛选杂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饼粕为一般固废,在厂区暂存处暂存,定期作为饲料外售。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备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与管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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