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博州城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博乐市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新建城东220kV变电站,建设2台180MVA主变。 2、新建双河电厂~博乐Ⅰ、Ⅱ线π入城东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总长度约2×0.9+0.5km,其中220kV城东变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塔,至双河电厂采用双回路塔架设,其余均为单回路架设。 3、本项目总投资为15255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66%。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施工废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二、施工废水:施工营地内设置有防渗集水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集水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直接外排。线路跨越河流时,牵张场等临时设施远离河道设置,线路采取一档跨越河流,不在水中立塔,禁止在河道范围内清洗车辆,严禁固废、生活垃圾等进入水体。三、噪声:施工期所用机械设备及车辆应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四、固体废物:营地内设置有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废弃建筑材料、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材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规范车辆运输行为、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活动;采取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河道对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平整、回填、覆土和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塔基、牵张场、施工道路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恢复地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土地沙化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噪声:加强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加强对站内设备维护保养。二、固体废物: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在变电站内采用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废电气设备交由原厂处置,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三、电磁环境: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项目建成运行后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四、陆生生态:巡检通行依托周边已有道路作为输电线路巡检道路。四、环境风险:变电站内设有一座70m3事故油池,可容纳单台变压器全部事故排油量,事故废油排入事故油池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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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