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年03月24日 11:52  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乐市州直机关综合楼2号楼4061室

邮 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

精河县西南面45公里,精河县大河沿子河上游出山口的河段内,本项目位于原有水库坝址处。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618.00m,设计洪水位(P=2%)617.92m,校核洪水位619.96m,正常运行死水位589.75m;正常蓄水位库容1970.23万m3,设计调洪库容(淤积前)532.35万m3,总库容2193.23万m3,正常运行死库容211.03万m3,从径流调节计算成果看,沙尔托海水库水利枢纽可满足灌溉保证率85%的要求,兴利库容为1759.19万m3。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422m3/s,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874m3/s。工程等别均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

本次建设内容:①对挡水建筑物采取加高培厚;②对已建的溢洪道主要改造进口控制段,改造首端部分泄槽,顺接进口段与下游泄槽;现状溢洪道进口控制段溢流堰高程604.14m,需要抬高挡水位至618.0m高程。③对已建的泄洪冲沙洞的检修闸、工作闸按照增加水头复核要求进行加固处理,对检修闸门埋件依照竖井加高,对检修门与工作门启闭机更换增容。④新建水库放水隧洞。

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控制灌溉面积20.1万亩,其中农业用地17.65万亩,林业用地1.57万亩,牧业用地1.64万亩。P=85%频率下(扣除生态基流后)地表水年引水总量达到5209.00×104m3,地下水限额用水总量指标为2977.42×104m3,折算至水库断面地下水库开采量为3683.94×104m3

本项目总工期22个月,开工第一年11月~第二年8月利用现状坝体挡水,泄洪冲沙洞作为施工导流洞导流泄水;中期导流为施工期第二年9月~第二年12月,利用围堰挡水,泄洪冲沙洞导流;后期导流为施工期第三年1月~第三年7月,利用已加宽坝体挡水,利用放水隧洞泄流,泄洪冲沙洞泄洪。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㈠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扬尘防治管理应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的规定,本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空气影响均表现为施工扬尘、砂石加工、混凝土生产粉尘,通过采取加工场地洒水及除尘设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设置围挡、散装物料集中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清淤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采用无组织排放。项目所产生的恶臭气体数量较少,对该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㈡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废水污染主要来源于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临时生活区和管理区绿化及周边荒漠灌溉,冬储夏灌。

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用于临时生活区和管理区绿化及周边荒漠灌溉,冬储夏灌。

㈢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施工作业限制时间;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经预测,各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距离衰减,施工期场地厂界处的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机械噪声及水流声,其噪声源的源强为70~80dB(A),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分析,各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㈣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弃方作为填方用于场地整平,已全部消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入大河沿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其它按照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要求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固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大河沿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本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基本不产生固体废物。

㈤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土地的占用、施工开挖及机械碾压对植被的影响及对景观生态的影响,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区域土壤结构,引起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本项目建设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作业结束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回填平整,恢复地貌原状,并覆土压实,减少水土流失;对临时占用的农田的表土进行单独收集,分层回填,用于复垦和新垦农田的土壤改造;(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回填平整,清除残留的废弃物,切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为水文情势变化造成对下游水生生态的影响、水温变化对下游农作物和鱼类的影响;水库供水对区域水资源利用的影响。

运营期采用新建20万尾/年人工增殖放流站的措施,对下游鱼类影响进行生态补偿。通过加大水生生态监测、陆生生态监测等措施,加强对下游的生态监测。通过生态基流设计,保证生态流量下放量,在大坝放水洞末端工作门前取水,经调流池、减压井、流量井后,引管至外侧河道。生态基流放水管总长64米,设计参数如下:管径0.40米,长64米。通过计量井控制生态基流(丰水期【4月至9月】按多年平均流量的30%下泄,即1.21m3/s;枯水期【10月至翌年3月】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即0.40m3/s),并定期对生态基流量进行监测。

/

审核人: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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