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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27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11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传 真:0909—2319546
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石材园区集中供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博乐市金三角工业 园区
博乐市边合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审核人:苏荣
上一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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