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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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新疆温泉县托斯呼尔图沟金矿普查项目 |
博州温泉县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 |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温泉县,生产活动为金矿矿产勘探,本次勘查面积为14.36km2,临时占地总面积为19452m2,占地性质为一般草场。本次设计钻井数5孔,单独钻孔占用面积为25m2,探槽工作量约400m3,共7个探槽。本次设置一处临时生活区。项目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入资金37.8万元,占总投资额15.12%。 |
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勘察期施工用电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工作时消耗柴油会产生燃油废气,燃油发电机作为电源,须使用轻质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要求。施工扬尘、回填扬尘采用洒水降尘等环保措施。 项目区周边无环境敏感点,项目区地势较为开阔,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扬尘、燃料燃烧废气及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钻井环节,施工期应设置临时沉淀桶进行澄清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人员排污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五台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所产生的作业噪声,施工机械如钻机、切割机及施工车辆等。施工过程中活动均选择在白天进行,噪声影响主要在白天。施工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表土及开凿岩屑在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恢复治理;钻孔岩屑、钻孔泥浆及废弃岩芯在施工结束后钻孔岩屑与泥浆一并固化处置,最后与废弃岩芯一起用于钻探的回填、平整;泥浆桶在施工结束后,由施工队带走循环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最后交由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行驶车辆及检修人员的行走路线对征地范围外地表草地生长及原生植被的碾压扰动。 项目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有关部门的种植经验制定的植被恢复方案。项目厂界、道路两侧可以选取耐旱植被,能起到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的作用。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是铅锌矿普查项目,无运营期。 (二)废水。本项目是铅锌矿普查项目,无运营期。 (三)噪声。本项目是铅锌矿普查项目,无运营期。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是铅锌矿普查项目,无运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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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