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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规定,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名单》已经博州生态环境局核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5日止,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博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909-2319535 。
附件:博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名单
2024年12月31日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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