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相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维护辖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保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五一”期间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州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落实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二、各商场、超市、专卖店以及社区团购、外卖等电商平台,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三、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规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四、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当立即对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守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违法情况和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审核人: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