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名称及日期 |
备注 |
1 |
博州环罚字﹝2025﹞2号 |
博乐市荣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
博乐市荣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91652701053164228W |
纪荣社 |
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范要求对67辆机动车开展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测)报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处罚18.3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742万元。 |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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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博州环罚字﹝2025﹞3号 |
精河县金桥兴达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
精河县金桥兴达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91652722564384759J |
张军 |
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范要求对398辆机动车开展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测)报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处罚18.3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78万元。 |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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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博州环罚字﹝2025﹞4号 |
博州禾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
博州禾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91652701MA792N9RXN |
李鹏 |
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范要求对32辆机动车开展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测)报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处罚18.3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32万元。 |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9日 |
|
4 |
博州环罚字﹝2025﹞5号 |
阿拉山口市金港龙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
阿拉山口市金港龙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1652702333074729X |
袁海波 |
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范要求对23辆机动车开展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测)报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处罚18.3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43万元。 |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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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博州环罚字﹝2025﹞6号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振兴汽车综合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振兴汽车综合技术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916527015643850066 |
胡润领 |
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范要求对342辆机动车开展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测)报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处罚18.3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489万元。 |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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