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方法
在生产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滴灌带产品。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原料配方、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在企业认定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数量为2卷(每卷长度不少于1500米);将两卷样品按编号1、2号标明,共抽取2卷×100米,其中1号卷抽取100米签封标明为检验样品,2号卷抽取100米签封标明为备用样品。
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法产生。
二、检验依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标准 |
1 |
外观 |
GB/T 19812.1-2017 |
2 |
不透光性 |
GB/T 19812.1-2017 |
3 |
规格尺寸 |
GB/T 19812.1-2017 |
4 |
流量均匀性 |
GB/T 19812.1-2017 |
5 |
耐水压 |
GB/T 19812.1-2017 |
6 |
爆破压力 |
GB/T 19812.1-2017 |
7 |
耐拉拔性能 |
GB/T 19812.1-2017 |
8 |
氧化诱导时间 |
GB/T 19466.6-2009 |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三、判定原则
㈠依据标准
GB/T19812.1-2017《塑料节水灌溉器材第一部分:单翼迷宫式滴灌带》
㈡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审核人:伏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