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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博州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办便函〔2023〕45号)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依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拟定了《博州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来电向博州生态环境局反映。
反馈电话:0909--2319535
附件:博州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博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2日
审核人:刘鑫
上一条:关于公布博州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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