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州教育局高度重视,采取三项措施确保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落地见效。
一是科学营养配餐。按照《自治区中小学分学段带量食谱》,各学校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食物建议量、食物互换以及食谱烹饪要求等,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并公示,每学期收集家长评议意见不少于2次并反馈调整,实行“食谱公示—家长评议—动态调整”闭环机制。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按月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做到膳食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于食材采购、供餐等相关费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严防套取、冒领膳食补助资金。动态更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系统,确保受益学生人数真实可查,补助资金规范使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联合市场监督等部门,定期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专项检查,排查食品安全、供餐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规范校领导陪餐制度,发现问题48小时内处置反馈。向社会公示学校食堂与配餐企业信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邀请家长代表、媒体共同参与监督。
2025年,博州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571万元,惠及学生4611人。其中:博乐市第九中学68.2万元,惠及694名区内初中班学生;温泉县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503万元,惠及8所中小学、3917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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