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是社会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博州教育局始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农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教育改革,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全州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进步。
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一是州党委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召开博州教育大会,明确9个方面29项重点工作,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农村学校调研,把脉问诊、解决问题,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指明方向。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坚持教育经费优先保障、公共资源优先配置,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1.12亿元,比上年21.08亿元,同比增长0.15%。连续两年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列入自治州“十件民生实事”,为242间新建教室安装护眼灯,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教室护眼灯安装实现全覆盖。强化视力监测,近视率下降1.41%(要求每年下降0.5%)。三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等因素,充分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确保各族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
协同联动,构建优质均衡新格局。一是科学规划农村学校布局。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有序撤并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学等8所学校,博乐市汉博中学、精河县三中、四中投入使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二是以强带弱打造整体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核心校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组建10个义务教育集团同步帮扶12所乡镇学校,今年,指导博乐市、精河县调整优化集团,完善集团运行机制和集团议事规则,同时,通过挖潜扩容、集团核心校帮带,计划新增5所新优质学校,缩小城乡、校际差异。充分发挥集团内名校长、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4个教研基地,广泛开展教师校本研修,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教育质量提升。三是不断扩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受益面。2021年,阿拉山口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2024年,精河县、温泉县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博乐市被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温泉县哈日布呼中心小学被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博乐市锦绣小学等6所学校被确定为自治区教育教学示范校。博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典型经验入选中国基础教育实践创新典型案例。在全疆率先实施中考“指标到校”,4所优质普通高中面向1所城市薄弱初中和3所农村初中学校招收105人,普通高中录取率达66%。
引育结合,充实农村教育师资力量。一是深入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全州交流轮岗教师310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7.1%,其中骨干教师占46.45%,城市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教师53人,占交流轮岗教师的17.1%。持续推进“双定向”职称评审改革,激励乡村教师扎根基层、长期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着力解决乡村教师“走读”现象,严格乡村学校课后托管“5+2”,落实乡村教师免费使用周转房,让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二是健全教师发展体系。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306名乡村教师参加国家、自治区级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依托教研基地校和州县(市)名师培养工作室、集团校联合、兵地融合等多种方式,开展送教下乡活动138场次、示范观摩课155节、讲座90场次,受益教师5700余人次。
精准帮扶,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是大力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进行统一部署,保证“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农民子女的教育平等权益。二是落实乡村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类资助政策,足额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2024年落实“两免一补”资金4996.32万元,惠及学生112318人次,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审核人:李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