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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王燕 答复类别:B类
任晓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小区婴幼儿设施软件提升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小区室内活动场地婴幼儿设施配备的现状
全州小区室内外活动场地健身路径及基础设施已经全覆盖,但大部分小区室内外确实未配备婴幼儿设施器材,只有安装在小区里的幼儿园等场所。
经咨询和查询资料内地发达地区在社区配备婴儿设施器材也未完善。
二、完善小区婴幼儿设施软件提升措施
根据目前的现状一是老旧小区的改造在此方面的不能满足婴幼儿体育活动的需求。二是建设婴幼儿及青少年设施需要空地、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目前现状达不到要求。
今后我们将和城建、教育、规划等相关单位共同合作在新建社区、居民区规划建设青少年婴幼儿的专门活动场地。
目前城市社区、绿化休闲场地基本能够满足部分市民的需求。但是婴幼儿活动场地偏少,今后在规划上多建设一些。通过争取项目配备婴幼儿设施器材及全民健身体育路径等。
联系人:沙·欧其尔 电话:2318790
上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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