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和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乡村旅游已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期,发展规模日益壮大,产业类型丰富多样,发展方式逐步转变,品牌建设不断推进.在引导和扶持乡村旅游发展中,自治州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旅游兴州”战略,通过政府引领、旅游带动、项目扶持等多种措施,乡村旅游逐步发展壮大,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让游客更充分地享受了农家、牧家情趣。以农牧家乐、民宿、农家庄园的发展不仅为广大农牧民增收开辟了一块新的领域,还解决了一批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延长了农牧区产业链,促进了农牧区其它产业的发展,加速了城市郊区城镇化的进程。截至2018年底,博州“农牧家乐”经营户已发展到600余户,其中星级农牧家乐84家,从业人数达3000余人。开办一户“农(牧)家乐”,可带动3-5人就业,最多可带动10-15人就业,平均每户年均创收8-15万元。“农牧家乐”旅游经营收入已占当年旅游总收入的10-12%左右。
我州乡村旅游虽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处于市场培育期,一是缺乏政策引导,政策合力不够。目前我州乡村旅游发展处于自由发展状态,乡村旅游的组织涉及旅游、农业、发改、林草等多个部门,许多部门研究制定了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政策,但政出多门,支持政策合力有限。二是开发水平较低,产品形式单一。由于大部分乡村旅游项目缺乏科学规划和技术指导,功能单一,建设水平低,产品开发多停留在餐饮、观赏、采摘品尝、农事体验等层面,评为档次不高,季节性强。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标准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乡村旅游是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延伸,对管理和服务的要求远高于单纯的农业生产。目前乡村旅游经营者和服务人员绝大数以当地农牧民为主,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相关旅游知识的专业培训,不能适应新时期乡村旅游发展的客观需求。四是宣传促销力度不够,没有打造具有影响力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产品。在宣传上尚未将乡村旅游产品与当地主打旅游产品结合起来。对此,发展乡村旅游方面等仍是长期坚持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已把解决上述问题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制定相应措施并积极进行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发展合力。把乡村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建设研究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重大问题,协调处理乡村旅游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制定指导和规范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产业布局。抓紧编制《自治州乡村旅游规划》,进一步摸清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研究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今后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方式和组织模式,制定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现有的乡村旅游产品进行升级改造等,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与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成为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支撑。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民俗特色。将现代农业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农业发展项目、农业扶贫开发项目与乡村旅游项目结合起来,重点扶持,精心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产品。通过农牧家乐、主题农庄、特色村寨、休闲观光农业、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民族手工艺品生产加工等方式,鼓励引导农牧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就业创业和脱贫致富。
四是制定标准,提升发展水平。制定乡村旅游发展标准,制定或参照上级制定的乡村旅游示范点服务质量标准、旅游示范乡(镇)标准,乡村旅游示范区(点)标准、乡村民宿等标准发展乡村旅游,规范乡村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是加强宣传,树立品牌形象。把乡村旅游纳入自治州全域旅游旅游宣传营销方案之中,纳入年度计划,整体对外包装营销。同时,通过举办社会举办农民分丰收节等节庆活动,广泛开展对农家乐精品线路进行营销,促进了产业蓬勃发展。
六是开展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以县市为主,制定中长期乡村旅游人才、从业人员培养规划,对针对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对乡村旅游经理人的专业培训和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重点培训烹饪技术、餐饮住宿服务、接待礼节、旅游管理知识、当地民俗文化食品卫生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并形成了常态化的培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