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自治州体育协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州体育总会的各单项体育协会现状
为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体育休闲,体育消费的需求,切实抓好群众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组织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根据自治区相关大力度发展和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的要求,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自治州相继成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体育总会,根据民政社团组织注册登记审批管理办法,自治州体育总会先后成立了桥牌协会、围棋协会、乒乓球协会、跆拳道协会、武术协会、体育舞蹈协会、羽毛球协会、足球协会、汽摩运动旅游协会、桥牌协会、马拉松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11个单项体育协会并在州民政局注册登记,由州体育总会开展体育活动并进行日常管理,目前个别单项体育协会,如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围棋协会,能够按照州体育总会的安排或自行组织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其它单项体育协会开展的活动大多比较单一,数量也比较少,公益活动更少,造成部分单项体育协会难以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机构改革后,州体育总会秘书处没有正式编制,由州文体广旅局体育科承担体育总会秘书处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从下属单位临时抽调。
二、加强和规范自治州各体育单项协会的管理
自体育总会成立以来,未曾出台过单项体育协会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单项体育协会缺乏业务指导,本次关于支持自治州体育协会发展的提案,较为切合当前博州体育协会的发展情况,能够进一步促进协会的发展,发挥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使得单项体育协会的管理可以有章可循,州文体广旅局积极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起草、征求意见、申报审批、公示的途径制定博州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办法,目前博州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争取在2019年年底开始试行。
三、充分发挥体育协会工作职能,推动全民健身广泛开展
开展体育活动是各体育单项协会发展的生命线,从保障群众健身利益出发,从博州的实际出发,坚持管理创新、活动创新和竞赛模式创新,探索切合博州实际的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是各体育单项协会要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创新性开展活动的同时,重视打造体育活动的工作品牌。对有潜力的项目要充分挖潜,对传统优势项目要积极宣传推广,在竞争中出精品、创品牌,打造富有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体育活动精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先进体育活动形式吸引广大群众的参与,营造出具有显著特色和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品牌赛事,营造良好的体育健身社会风气。二是通过各单项体育协会举办不同项目、不同人群、不同范围的竞赛、培训班、趣味比赛等体育活动,为群众搭建健身的舞台,推动全民健身能够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调动全社会运动健身的积极性,推广各单项体育项目的健康发展。三是开展各单项体育协会健身爱好者培训,培养各单项体育项目的理论和活动的骨干,提高会员的业务和竞技水平,培养各体育单项协会的团队精神和顽强意志,在活动中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和体育特长人才,推动博州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四是鼓励和支持各单项体育协会开展活跃,活动频繁、影响力不断扩大的体育工作,这些赛事的举办既能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又为协会发挥职能搭建了展示平台,更重要的是密切了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政府主导、体育部门指导、相关部门配合、协会自主组织”的工作局面,促使体育协会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动者和组织者。
四、做好各单项体育协会保障工作
为保障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壮大协会队伍,计划给予各单项体育协会一定的物质保障。一是以博州全民健身中心和博州业余体校为活动阵地,给予单项体育协会一定数量的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采取集中管理,聘请专业人员对协会的经费支出和收入进行管理,目前已为博州跆拳道协会和桥牌协会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二是给予单项体育协会一定的政府专项资金补助,目前与财政部门初次沟通,已达成初步共识,对于每个单项体育协会给予每年一定的资金补助。三是通过单项体育协会的考评办法和奖励机制,对于考评成绩优秀,能够承接政府赛事活动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协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