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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基层医疗机构科学精准落实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4年1月3日-8日自治州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州直及各县市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州直医疗机构2家,县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5家,个体诊所1家。主要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儿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人员调配情况、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找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风险漏洞,化解潜在的传染病传播风险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导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自治州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审核人:李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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