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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及日期
违法主题名称或姓名
案由
处罚种类及依据
处罚结果
履行情况
1
博州环罚字〔2023〕2号
2023年9月9日
新疆疆之冠保温建材生产有限公司
1.冲天熔化炉管道与风机管道接口处未密闭,造成大量烟气逸出;2.溶制楼上料口未关闭,造成大量烟气逸出;3.溶制楼顶部设置的蒸气排放口处有大量烟气逸出;4.布袋除尘设备两侧距地面2米左右高度处有两个约8×10cm的孔洞有大量烟气逸出。
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罚款261030元。
未履行
审核人:刘鑫
上一条:博州司法局2023年10月份行政处罚行为的说明 下一条:博州市场监管局2023年9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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