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

博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行政处罚公示

2024年01月17日 16:37  州交通运输局

序号

案号

车号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

1

新博交运罚(2023)0061号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规定。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5000元

2

新博交运罚(2024)0001号

陕EG2535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44000元

3

新博交运罚(2024)0002号

陕EF8245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44000元

4

新博交运罚(2024)0004号

沪EF3565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40000元

5

新博交运罚(2024)0003号

冀B0201R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40000元

6

新博交运罚(2023)0064号

(临)新AY8381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2000元

7

新博交运罚(2023)0066

新EEU812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5000元

8

新博交运罚(2023)0005

新G077ZV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5000元

审核人:刘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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