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质:(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3)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且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四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需提交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明细(三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3)须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证书;(4)至少担任过1个以上(含1个)四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公路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单位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