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企业经营行为,有效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意识,遏制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远程不规范药学服务、药店未严格执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复方制剂限量销售管理、信息化追溯平台维护不到位等行为,博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范围内扎实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动,宣传引导企业自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药监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整治范围、整治要求,动员全系统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存在“挂证”、药师配备不在岗等问题,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纠正。
二是加强监管,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以检查一家、整改一家,规范一家的工作方式和集中培训相结合,重点检查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脱岗离职、执业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并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审方销售处方药、提供虚假质量管理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00余家次,培训相关人员200余人次,对执业药师审方不规范、违规调配大剂量处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1家药品经营企业责令整改。
三是部门联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强与医保、卫健、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及时通报医保局,强化联合惩戒力度。
下一步,博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执业药师“挂证”、审方不规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突出问题线索企业的查处力度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审核人: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