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博州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试行)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开征集时间2026年7月17日-7月28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5〕4号)要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关于普惠性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州发展改革委经过成本监审(调查),参考周边地州收费标准,结合实际,草拟了《博州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试行)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
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1365710319@qq.com。
2.征求意见电话:0909-2318662。
3.通信地址:博乐市文化路州直机关办公楼2号楼2089室
附件:博州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试行)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17日
审核人:张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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