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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在此提醒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紧绷纪律之弦,警惕“四风”问题,确保廉洁过节、平安过节。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端午节礼品。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组织安排与公务接待无关的宴请,或者以各类名义序列、隐匿招待费。
四、严禁违规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与的各类礼品以及提供的名贵特产、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等,或向服务管理对象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行为。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规定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六、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清廉节俭、幸福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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