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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4月7日-10日,博州司法局精心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格尼登新村、精河县精河镇友好社区、温泉县安格里格镇苏明托哈村等20个村(社区)开展了“送法下乡助基层”巡回宣讲活动,以精准普法、贴心普法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
此次活动立足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聚焦群众关注度高、与日常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专业人士组成宣讲队伍,采取集中宣讲、现场答疑、发放资料等形式,通过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让法律知识从书本走向生活、走向基层。
在宣讲内容上,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展开深入解读,详细讲解宪法的核心要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村(居)民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理念;针对基层社会治理和安全保障需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结合当前国家安全形势,用贴近生活的案例阐释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家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讲解邻里纠纷、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还结合村队地域特色和农牧民生产生活实际,针对性开展土地、草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聚焦土地承包、草场确权、邻里土地边界纠纷等热点问题,逐一解读相关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帮助农牧民群众厘清法律边界,明晰自身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难题。
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现场向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材料,在普及法律常识的同时,引导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群众表示:“此次活动,不仅解答了大家在法律方面的诸多疑问,还学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法律知识”。
此次“送法下乡助基层”活动,不仅有效普及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法治博州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审核人:刘川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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