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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7 州司法局 点击量:

2024年,博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博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博州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州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州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秉承及时、准确、高效、便民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途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

㈠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件,其中,工作动态43条。公开渠道为博州人民政府网司法局网页、新疆政务服务网、法治博州微信公众号、博州司法微博等,同时报送相关信息至州人民政府网站、自治区司法厅、州党委办、州政府办等部门,择优推荐至博尔塔拉日报新疆法制报等媒体。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过梳理审核,纳入此次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6件,经清理,停止执行或废止14件,占清理总数的87.5%;需修订2份,占清理总数的12.5%。

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博州司法局政府网站管理和发布制度》和《博州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建强信息管理队伍。聘请专业人员负责平台运维,优化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功能,为有查询信息需求的群众提供便利。

㈣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用好“学习强国”“新疆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渠道,推动形成自觉学、主动学的浓厚氛围,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运用“法治博州”微信公众号、博法视界视频号、博州司法微博号等新媒体做好宣传。开展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严格信息发布、审校制度落实,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㈤监督保障情况。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根据《博州司法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引导工作,切实保障机关网络安全不受威胁。认真开展政法信息公开专项排查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新媒体平台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程序合规等方面进行常态化排查,完善了政府信息申报公开流程。一是强化审核力度。在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等制度的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逐级审核拟定公开的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发布及时。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对照州政务公开办的文件以及通报要求,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整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栏目目录,进一步规范信息归类管理,丰富公开信息内容,确保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内容更加全面、细致、实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严抓严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州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继续加强,审核流程时间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扩大,信息公开的渠道单一,公开信息的阅读量不高。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全面促进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在源头上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知晓率。运用现有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通过趣味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民众对公开信息的兴趣,不断优化宣传方式,扩大信息公开民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4〕2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博州司法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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