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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财政局紧扣文化惠民工作部署,立足财政职能,通过优化预算配置、统筹项目资金、强化监管问效,全力保障文化惠民工程落地实施,持续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切实提升各族群众精神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一、强化资金统筹,保障基本文化服务需求
自治州财政部门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文化惠民资金5133万元,足额保障公益性文化活动、群众体育赛事、公共场馆运维、非遗保护等重点工作有序开展,补齐基层文化项目经费短板,优化财力资源配置,为全州常态化开展文化惠民工作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二、支持项目实施,文化惠民成果具体显现
在财政资金保障下,全州文化惠民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举办“文化润心·灵秀博州”文化季、群众村晚、百日广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1000余场次,惠及群众20余万人次;非遗传承取得进展,支持非遗技艺和特色演艺进景区、进商圈普及展示,上半年新增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名,1名传承人获评“新疆非遗年度新闻人物”;文艺创作和演出质量提升,原创歌舞诗《爱在赛里木湖》公益演出13场,多部本土原创作品斩获自治区雪莲天山奖;群众体育服务供给扩大,累计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40余场,覆盖群众10万余人次;重点文物保护及数字化建设有序推进,达勒特古城、呼斯塔遗址保护及州博物馆数字化建设项目得到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持续改善。
三、加强监管与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资金保障与规范管理并重,健全资金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拨付、审核使用全流程,严防资金挤占、挪用、沉淀等问题。开展常态化资金核查,重点核验项目实施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和惠民成果实效性。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对惠民覆盖、文化传承、服务提质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切实提升文化惠民资金保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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