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7 州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州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㈠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按照州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紧密围绕政务信息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和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有序。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3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505条,以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并转发政务信息928条)。共承办人大建议2件,已按要求时限办结并公示。

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博州生态环境局公布行政许可类信息28件,行政处罚类信息28件,其他类信息24件,本年度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按要求时限公开,年内未发生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倒逼政务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的审查原则,规定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既确保网站上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又确保安全性。

㈣ 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优化办事流程,压减证明事项,全面清理企业和群众不必要的负担事项,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二是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重点领域审批逐步统一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用户在线提交办事申请,查询服务等,并且排污许可审批实现“跨省通办”。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四是拓展微博、论坛、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利用新兴媒体传播速度快、信息时效性强、后续信息受关注度高等特点,进一步促进生态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㈤ 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加强做好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网站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进一步规范落实责任,定期对网站内容、功能进行检查和完善,保证网站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二是多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长期公开查漏项,定期公开查进度,临时公开查时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三是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机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成员单位调整至全局所有科室及下属单位。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按照“规范、及时、全面”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相关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0

1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1

0

1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部分信息发布的质量不高、深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促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固废类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保密意识,确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优化内容设置。注重信息发布的质量、时效和深度,继续优化网站栏目内容设置,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局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水平。四是提升信息发布实效性。完善博州生态环境局政府公开网络平台信息内容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机关内部各科室、直属单位之间联系,坚持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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