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博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州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州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㈠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博州生态环境局围绕政务信息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和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有序。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510条,以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并转发政务信息1165条。

㈡ 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并办结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按要求时限公开。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㈢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印发《博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的审查原则,规定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既确保网站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又确保安全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㈣ 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维护,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优化办事流程,压减证明事项,全面清理企业和群众不必要的负担事项,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

㈤ 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拟稿科室审核、办公室复核、领导审定三级审核制度,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账户发布内容进行抽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固废类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时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本年度机关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1月30日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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